(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细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严格,特定人员不得担任,每年需自查独立性情况。提名方面,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拥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保障。细则还规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及履职保障措施,确保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