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股东权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须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职资格方面,禁止特定关联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拥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免程序,如提名、选举、辞职和解聘等。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