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及薪酬管理制度。该细则自2025年起施行,由三名董事组成的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以及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考评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性和规范性。此外,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同步废止。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