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波))
提名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波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提名人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