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对外投资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资产让渡给他人并获得其他资产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国家法律、提高经济效益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
证券投资部负责编制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总经理初审后上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目的、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投资方式、合作方基本情况、市场分析、实施方案、财务分析、对公司影响及结论。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分为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达到特定标准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标的为股权且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需考虑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公司应根据交易类型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但必要时也需聘请相关机构。
日常管理方面,证券投资部负责长期股权投资和委托理财的管理,定期收集财务报表并反馈分析结果。公司委派股权代表关注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每年述职。发生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处置。委托理财需选择合格受托方并签订合同,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进展。
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制度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项目进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