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和相应任职条件,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在各委员会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需定期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适当津贴。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