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规范适用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及信息披露工作。控股股东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依其持有的股份对股东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得隐瞒身份,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从事内幕交易。他们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得影响公司独立性。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在买卖公司股份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牟利。此外,他们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告知公司重大信息变化,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提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规范还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