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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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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传媒”)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期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8月6日。核查范围涵盖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核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在自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分众传媒股票,包括陈秀兰、杨震、樊金洋、袁莉玲、徐飞、龚海生、杜学伟、李平和王成才。这些自然人均已出具说明及承诺,表示其交易行为基于个人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此外,分众传媒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在自查期间内有卖出股票行为,均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实施,与本次交易无关。国泰海通证券自营业务账户和融券专用证券账户也在自查期间内有买卖股票行为,国泰海通证券承诺其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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