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力集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加强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对外信息使用人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涵盖所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信息。公司董事会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正式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内容。公司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若因特殊情况需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履行内幕信息登记流程,包括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接收方签署《保密承诺函》。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或违规使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