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选择商业银行开设专户,募集资金应集中存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使用需合法合规,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度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