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交易制度)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旨在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规定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价格不能偏离市场标准。关联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转让研发项目等重大交易及日常经营中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司董事、高管及其家庭成员等。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涉及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日常关联交易需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程序,协议应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制度还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措施,如关联方名单更新、交易标的审查等。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