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接受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召开通知及相关决议公告,披露了会议时间、地点及审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实际召开时间和地点与公告一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57人,代表股份311,123,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45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306,000,600股;网络投票股东254名,代表股份5,123,386股。中小投资者共255名,代表股份5,123,986股。
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09,359,902股,反对1,715,384股,弃权48,700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59,902股,反对1,715,384股,弃权48,700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