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条例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条例)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条例旨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条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法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并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受过证监会处罚或不适合担任的情形。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等工作,还需关注媒体报道并及时回应。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保障,设立董事会秘书处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需接受公司董事会的考核,上交所也将对其信息披露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价。条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杭钢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