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标准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需在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出候选人建议及相关材料。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委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