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标准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和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有效性,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得信息,使用简明清晰的语言说明事件真实情况。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证券投资部负责日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误导投资者。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按规定时间和格式披露。临时报告应及时披露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公司对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实施严格管理,确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办理信息披露业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履行保密义务,确保信息在公开披露前不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