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并设董事会秘书处处理日常事务。董事的任职资格需具备维护股东利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的能力,且不得有特定的不良记录。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负责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行使多项职权并承担相应义务。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重大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关于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银行信贷、对外捐赠等事项的决策权限有明确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条件提议召开。董事会议案需按规定程序提交,会议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会议记录作为重要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