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地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时间超过1年等情况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应经董事会决议,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新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应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持续督导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