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采取反担保等措施防范风险。对外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应充分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风险。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情形。担保合同需订立书面合同,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订,且必须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公司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财务状况,督促履行偿债义务,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控制风险。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并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