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接受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法律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事务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拟定的《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期间,公司先后召开多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2025年4月23日,公司决定注销7名离职激励对象的107,500份股票期权。2025年8月20日,公司再次决定注销8名离职激励对象的129,000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国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