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且均为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建立正式聘用关系的在职员工,不含监事、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激励对象中包括部分外籍员工,这些员工在技术研发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激励对象人数由340人调整为336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同意以2025年8月21日为授予日,以35.58元/股为授予价格向336名激励对象授予278.3280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