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确认内容真实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股份增加至178,698,639股,取消监事会设置。审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通过聘任胡修彪、李恒为公司副经理。审议通过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议案及相关方案,包括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规模、发行对象、定价方式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选聘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同意委任张炯及邹醒龙为联席公司秘书,望西淀及邹醒龙为授权代表。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注册为非香港公司、在香港主要营业地址及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送达代理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审计机构。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15万元人民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