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完善选聘流程,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等条件。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条件、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资料、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等步骤。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选聘过程,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评估。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若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详细披露变更原因及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