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提交正式提案。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