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作出了一系列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的承诺。公司承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东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情形,股东入股价格公允,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介机构或其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不存在以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违反承诺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承诺,若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上述文件问题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保留向发行人及相关人员追偿的权利。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承诺,若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