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改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能,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组织架构,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包括股东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办公室、审计委员会、总裁、各区域片区(东北、华北、山东、华东、东南、华南、西南)、财务中心、运营中心、营销中心、航运中心、集米中心、国际部、审计部等部门。特此公告。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