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制度强调了信息披露的持续性责任,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回复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问询,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还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明确了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披露时间,以及临时报告的触发条件和披露流程。此外,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责任、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的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