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14时在哈尔滨市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张何欢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3,421,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0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2,081,755股,占99.0660%;反对1,053,578股,占0.7346%;弃权285,942股,占0.1994%。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629,071股,占93.6117%;反对1,053,578股,占5.0245%;弃权285,942股,占1.3638%。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