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受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日发布,会议资料于2025年8月9日公开披露。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14点在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博物馆一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655,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46%。出席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程序计票、监票。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认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