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制订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工作。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定事项需更多董事同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违反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工作,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