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确保提名、任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科学民主。规则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研究并提出董事、高管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建议。委员会决议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无效,利害关系人可在60日内申请撤销。委员任职需符合法定条件,不具备条件者应辞职或被撤换,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评价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会议召开不定期,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提名委员会工作,提供所需资料,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