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委托理财指公司在政策允许和风险可控前提下,委托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资或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使用闲置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产品,且不得影响正常经营。委托理财需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未经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不得操作。委托理财额度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50%且超五千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包括资金筹措、账务处理、风险监控等。公司建立日常报告制度,审计部定期审计,确保合规。公司应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特别是出现异常情况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检查委托理财情况。公司应加强信息保密,不得规避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及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