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建议修订稿))
为保证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顺利进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目的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考核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办法和考核对象业绩评价。考核范围涵盖参与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考核组织职责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股票期权授予业绩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归母扣非净资产现金回报率、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和经济增加值达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在授予前一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上。股票期权生效业绩条件包括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考核,公司层面各指标需逐年达成特定目标,个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影响期权生效比例。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获授或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考核次数为每年度一次。考核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组织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形成绩效考核报告。考核结果管理包括反馈申诉和归档保存。本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