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募集资金应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关联方利益输送。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混用。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每半年度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评估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持续督导。公司应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违反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