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
制度涵盖多种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或辞职、被解除职务等。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之日生效,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涉及独立董事辞任需说明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
股东会可解除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务,决议需过半数通过,董事有权申辩。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收到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因违法或失职行为,董事会可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需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持续保密义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超过25%。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