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陈旺等19名交易对方购买宏联电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中信证券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亦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了以下第三方:中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和备考财务报告审阅机构;Kelvin Chia Partnership、Kelvin Chia Partnership Hanoi Branch、中伦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台湾冠博法律事务所提供境外法律服务;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资产评估机构。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信证券和上市公司的聘请行为均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