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上市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涉及财务性投资或同业竞争等问题,符合第十二条规定。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第五十五条规定。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符合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参与认购,发行对象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第五十九条规定。
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要求,累计研发投入超过500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同属金属深加工行业,且存在上下游关系。发行价格为34.11元/股,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适用《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