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9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标的资产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122,000万元,占新铝时代资产总额324,204.35万元的37.63%,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净额为122,000万元,占新铝时代资产净额154,484.98万元的78.97%,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营业收入为140,087.60万元,占新铝时代营业收入190,592.31万元的73.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此外,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何峰先生,实际控制人为何峰及何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均不会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特此说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