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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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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1.531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TCL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TCL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5,489,574股,发行价格为4.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359,411,106.5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00,995,724.9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435,941.11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现拟以募集资金置换430,099.57万元。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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