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确保其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人数、表决结果等。规则还明确了累积投票制、表决权行使、会议记录保存等具体操作细则。违反规则的,监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或予以处罚。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