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交易报告书草案。因调整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并披露修订稿。为进一步调整交易方案,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并披露修订稿。
调整内容包括:交易对方由原来的十方减少为九方,剔除了孟宪威;标的资产由波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调整为99.64%股权;交易价格由144,304.25万元调整为143,790.84万元。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
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同意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后认为,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