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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能源: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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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中新建电力集团收购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顾问。2023年12月26日,收购人公告了《收购报告书》,本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期自此开始。本次收购涉及天富集团将其持有的天富能源461,775,740股股份转让给中新建电力集团,占天富能源总股本的33.49%,已于2024年4月19日完成过户登记。收购过程中,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相关手续合法有效。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运作,未发现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的情形。收购人依法行使股东权益,履行股东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在履行中,未发现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收购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董事会或高管人员、修改公司章程、调整员工聘用计划、调整分红政策或其他重大影响的计划。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持续督导职责于2025年4月19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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