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财信发展: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经2025年8月13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核修订。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董事及高管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申报、披露和监督。董事和高管应接受证监会、深交所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管理。因发行股份、股权激励等情形,公司应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包括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25%,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董事和高管需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买卖股份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违反制度并受处分的,公司有权要求其引咎辞职。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财信发展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