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8月13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核修订。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提名委员会进行表决时,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与会委员和相关人员在公司依法定程序将决议公开之前,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