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自2025年8月生效。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万元,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与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与制造、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起人包括邓龙江、梁迪飞等24人,以净资产出资。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度原则上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并通过主管机关审批。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并确保完成科研生产任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