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个人品德良好。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董事总数的1/3,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独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公司运营,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保障。独立董事享有相应津贴,不从公司及其关联方获取其他利益。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