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保持诚信、公正、透明的形象,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强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公司可通过自愿性信息披露,向投资者提供经营状况、经营计划、战略规划等信息,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决策。公司应确保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及时更新已披露信息。
公司应认真做好股东会的安排组织工作,提高股东会透明度,利用网站、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司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顾问,但应避免因顾问利用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尚未正式披露的重大信息,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资料与媒体的正式报道,避免提前泄露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