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及时性和公平性。公司董事长负责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和组织。公司应定期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还需披露重大事件,如董事会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公司应关注媒体报道和证券交易情况,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提前泄露。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公司还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董事会秘书担任发言人。公司应建立内部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保各部门遵守信息披露规定。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公司应确保公告文稿简明易懂,避免使用复杂术语。公司应遵守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