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明确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事项。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和经营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尚未泄漏、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等条件。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不得滥用程序规避信息披露义务。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程序包括填写审批表、登记表、保密承诺函等,并由董事长审批。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暂缓豁免商业秘密后,若原因消除或信息难以保密,应及时披露。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公司设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