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455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