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455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
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保密制度,确保股价敏感信息保密管理;在历次磋商中采取严格保密措施,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与相关主体及时签订保密协议或由相关主体出具保密承诺函。公司已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